成都理工大學2021年專升本招生簡章

瀏覽次數:次 發(fā)布時間:2021-05-02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專升本統招 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號)要求,為做好2021年專升本統招 工作,特制定《成都理工大學2021年招生簡章》,2021年特統招、特晉級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 公開程序、綜合評估、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保障考生合法權益,選拔優(yōu)秀專升本畢業(yè)生到國家和學校進行本科學習。

一、招生目標

成都理工大學全日制??飘厴I(yè)生(以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yè)證書為準)。

第二,組織

成都理工大學領導小組負責2021年學生 的統一招生和晉升工作。教務處將全程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三、招生計劃

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成都理工大學計劃2021年招生26人(不含免試推薦和單獨計劃),招生專業(yè)為工商管理。

四、注冊條件

(1)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優(yōu)秀;

(二)身心健康,具有繼續(xù)學習的能力;

(三)在校期間所有課程均合格,學習成績優(yōu)秀;

(四)沒有尚未解除的處罰。

動詞 (verb的縮寫)選擇程序

(1)豁免建議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學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號),招收高職(???學生服義務兵役,在服兵役期間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的高職(專科)學生(含新生)完成高職(???學業(yè)后免考。

(2)考試與選拔

凡符合選拔基本條件(免試推薦除外)的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報考高考 必須參加高考統一組織和命題 ,綜合成績符合學校錄取要求方可進入本科階段。

1.報名:在4月15日前,所有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校提交《成都理工大學2021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選拔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考試結束后,將要參加 考試的學生名單及其在??齐A段的綜合學習成績將在學院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考試科目:大學英語(不含聽力)、計算機、高等數學(管理);

3.考試時間:5月22日。

考生缺課一科,不發(fā)試卷,按放棄 資格處理。

4.考點設置:成都理工大學主校區(qū)。

5.考試費

根據《四川省教育系統考試行政收費項目和標準》(川發(fā)改加[2017]467號)文件規(guī)定,專項統招、專項晉級的考試費 按每個學生80元收取。

公布6項測試結果

考完 五天后,學生可以通過成都理工大學 成績查詢系統查詢 的考試成績。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以在成績公布后三日內向教務處提出書面考試申請。

7.特殊招聘和晉升綜合分數的計算

特訓系統的 綜合成績由專科階段的綜合學業(yè)成績和特訓系統的 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專升本階段30%的學生綜合學業(yè)成績,專項統招中70%的學生 考試成績。專升本階段綜合學業(yè)成績由考生所在院校按照百分制相關規(guī)定進行評定,并負責公示和說明。專項統招考試成績 是參加考試的三門課程成績的算術平均數。

第六,特殊招聘和特殊晉升 錄取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標準,擇優(yōu)錄取。實行“計劃下達一次,錄取一次”,不進行補充錄取。專項統招 錄取按照專項統招 綜合得分由高到低分批進行。首先,專升本退役士兵實行單一計劃招生,錄取比例為60%;其次是對已建卡的貧困家庭畢業(yè)生的專項計劃錄取,錄取比例為20%;然后,就可以報名參加招生計劃了。錄取結果將在成都理工大學教務處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體檢

所有錄取的新生都要進行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被取消資格。

八、學費標準

升本科的學生按照本科專業(yè)錄取標準繳納學費,學費標準為4440/年。

九.監(jiān)督管理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專項統招和專項晉級 的評選工作,切實保證評選質量。學校將認真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按照《全國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違規(guī)行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經發(fā)現,以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申請或錄取的學生,將被取消當年申請或入學資格,違者從重處罰。監(jiān)督舉報和申訴電話028-84077934、

X.其他事項

(a)學校將不再向參加 的學生發(fā)放登記卡。特招專升本院校的學生在報名時,,必須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院校畢業(yè)證,學校核實符合畢業(yè)要求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xù),否則取消特招專升本院校的錄取資格[/h/】。

(2)已報名參加特殊招生系統的學生注冊后,學籍管理、電子注冊、畢業(yè)證書發(fā)放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科學習期滿后,本科教學計劃中的課程全部完成,成績合格,發(fā)給本科畢業(yè)證書(但需注明“XXX專業(yè)學院起點本科學習”字樣)。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頒發(fā)本科結業(yè)證書或畢業(yè)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十一、招生信息與咨詢:

電話:028-8407424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橋東三路1號

郵編:61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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