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城市大學是2021年山東省招生院校之一。青島城市大學2021年招生簡章如下:
靠前章總則
靠前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字[2021]3號)等文件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青島學院專升本招生。我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青島城市大學
第4條學院代碼:13378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學校地址:青島市城陽區(qū)鐵旗山路79號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八條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院普通本科、專科、專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督導小組,由青島理工大學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加。
第四章招生對象和申請條件
第十一屆招生目標
(一)我省2021年專升本畢業(yè)生。
(二)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第十二條申請入學的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
(二)身體健康。
(3)在校學習期間無記過以上紀律處分,或有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在報考前已解除紀律處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
(5)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必須通過已畢業(yè)大學的綜合素質測評取得學校推薦資格,或者通過大學的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取得考生自薦資格;已自辦卡的貧困家庭(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考生具備報考資格;往年應退役的在校大學生士兵(指??粕驊蟹x務兵役的畢業(yè)生退役后的人員)具備報考資格。
第十三條取得報考資格的方式
(一)取得高等學校推薦資格。
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獲得學院推薦資格。
(1)學校整體素質評價得分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yè)前40%。如果同一專業(yè)使用不同的人才培養(yǎng)方案,可以根據培養(yǎng)方案進行排序。
(2)在省級以上職業(yè)院校技能競賽或省級師范院校學生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的學生。學生向學生所在大學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由學生所在大學負責審批。
2.綜合素質評價。專升本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計劃并主動公開,確保測評標準明確、程序規(guī)范、過程嚴格、結果公正。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課程成績(學分)和綜合成績(包括思想道德狀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成績(學分)占比不低于80%。如果一個學生在學校轉專業(yè),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和其他轉專業(yè)的學生一樣。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應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保公開透明。
(二)獲得候選人的自薦資格。
1.未取得高等學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以參加招生院校的專業(yè)綜合能力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取得入學資格。
2.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招生院校應在我部發(fā)布2021年招生計劃后3天內,通過學校官網公布不同專業(yè)的考試計劃。專業(yè)考試包括兩個考試科目,每個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yè)基礎課,由招生院校根據其專業(yè)特點和人才培養(yǎng)要求自主確定。技能考試是藝體類專業(yè)的主要考試方式,筆試是其他專業(yè)的主要考試方式。招生院校可以根據人才選拔的情況,調整不同年份考試科目涵蓋的課程和數量。考試標準由招生專升本根據相關專業(yè)本科學習需要確定,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各招生專升本的綜合職業(yè)能力考試成績只能用于報考該專升本的相關專業(yè)。
2021年3月9日至15日進行省內招生專升本綜合職業(yè)能力考試,省內招生專升本具體考試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并公布。自薦考生應在2021年3月1日前登錄招生專升本發(fā)布網站,按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如果同一專業(yè)有多所專升本招生,自薦考生可以根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表選擇在一所或多所學校參加考試。
(3)已建卡的貧困家庭考生。
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考生應在3月1日前向原院校提出申請,由原院校整理匯總名單,提交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經省教育廳會同省扶貧辦審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報名工作。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候選人。
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應于3月18日至19日到考試地點所在城市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考試。資格考試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專(高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考生需攜帶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及大專期間公共外語班的語言證明)、軍人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山東省戶籍證明材料(如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
第五章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我校專科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和專業(yè)以省教育廳公告為準。參加過山東省大中專統考并達到我院同專業(yè)錄取標準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加招生計劃。
第六章招生
第十五條招生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魯教資〔2021〕3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考試辦法的通知》(魯教資〔2017〕21號)及相關文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 自薦考生達到學校相關專業(yè)成績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及其填報志愿錄取。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fā)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十七條錄取考生名單可在山東教育招生考試學院網站或青島理工大學青島學院招生網(http://zsjy.qdc.edu.cn)查詢,錄取通知書由我院統一印制發(fā)放。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按照上級規(guī)定進行德、智、體三方面的復試。如果發(fā)現其不符合入學條件、不符合入學資格標準、弄虛作假的,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
第七章證書的頒發(fā)
第十九條專升本學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按照教學計劃完成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的學生,授予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專升本學生的畢業(yè)證內容必須填寫“× ×專業(yè)本科在我院起點學習”,學習時間根據進入本科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八章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條件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鄭路辦發(fā)〔2018〕98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通過獎勵、貸款、資助、補貼和免除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和勤工儉學。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辦法》(魯學〔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為方便學院與考生聯系,我院所有考試信息將通過學院招生網發(fā)布,廣大考生應及時關注;為了讓考生順利收到錄取通知書,考生必須保證填報志愿時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聯系地址清晰??忌蛐畔⒉磺鍩o法聯系的,由考生自行負責聯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yè)。
第二十三條我院不與任何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合作。社會上各種形式的輔導班都和我們學院無關。請廣大考生注意。
第二十四條我院招生簡章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可在山東省教育廳http://www.sdpec.edu.cn網站或我院http://www.qdc.edu.cn網站查詢。
第二十五條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和上級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鐵旗山路79號郵編:266106
電話:0532-8666668 8666267
大學網站:http://www.qdc.edu.cn
電子郵件:qdzb13378@163.com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青島城市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青島城市大學2021年招生計劃
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轉載、學生投稿,如有侵權或對本站有任何意見、建議或者投訴,請聯系郵箱(1296178999@qq.com)反饋。 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復制或者建立鏡像, 如有違反,本站將追究法律責任!
本文標簽: 專升本山東專升本 上一篇:2021年齊魯師范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 下一篇:2021年青島農業(yè)大學海都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